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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宁大队四举措严格工程施工车辆管理 |
| 2009年07月23日 |
九江新闻网讯(熊遥)为进一步加强武宁县工程施工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杜绝安全隐患,武宁大队四举措规范工程施工车辆管理,收到良好效果。
一是严格控制施工场地施工车辆数量和车辆登记手续,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有序运转。对超出施工工地数量的和手续不齐备的施工车辆,由路面巡逻民警实施就地查扣。对涉及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且又无法提供合法有效手续的的施工车辆,予以解体。
二是强化施工车辆的身份识别,预防少数施工车辆浑水摸鱼,搅乱工程施工秩序。工程施工车辆必须由工程承包单位(或业主)统一进行编号,同时载明工程名称、运行路线、安全责任人等信息,经武宁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核发后粘贴在车前挡风玻璃上。没有张贴此类信息的施工车辆视为外来无关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施工场地投入运行。
三是规范施工车辆及驾驶人基本信息管理,切实维护施工方的正当权益。工程承包单位(或业主)要将施工车辆数量、驾驶员和车辆基本情况等信息加盖武宁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公章后送武宁大队备案,无登记信息的施工车辆和驾驶人一律不准进入施工场地进行作业。
四是严格施工车辆的年检和保险工作,防止过期未年检和未按规定投保车辆进入施工现场,确保所有进入施工场地作业的车辆安全、高效运行。对到期未检和未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的施工车辆一律停止其施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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